提交了离职报告想休今年的年假怎么办-李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交了离职报告后想休今年年假的问题,我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还没有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年休假,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来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经过的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最后减去当年度已经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是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您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是10天,您在当年已经工作了200天,且已经休了3天年假,那么按照折算方法,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就是(200/365)*10 - 3 ≈ 2.47天,由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报酬,所以您实际可以获得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对应2天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经安排了职工年休假,且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那么多出的部分是不会再扣回的。

所以,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他们对于离职员工年休假的具体处理方式。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您在离职前休完剩余的年假,那当然是最理想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他们应该按照上述的折算方法,支付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