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辞职报告后还能休年假吗-李玉松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交辞职报告后是否还能休年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在当年度已经工作的时间以及公司是否已经为您安排了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公司还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年休假,那么公司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的时间来折算应休但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首先,计算您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经过的日历天数,然后除以365天,得到一个比例。接着,用这个比例乘以您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得出您在当年度应休的年休假天数。最后,从这个天数中减去公司已经为您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就是您应休但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公司已经为您安排了年休假,并且这个天数多于折算后应休的年休假天数,那么多出的部分公司是不会扣回的。

所以,如果您在提交辞职报告后,当年度还有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您是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折算,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当然,这也需要您与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在实际离职前休完这些年假,或者以工资的形式进行补偿。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