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第三次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为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实际补订前一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以下是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若用人单位拒绝,则属于违法终止或拒绝续订,需承担法律责任。
赔偿范围
操作建议
例外情形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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