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签合同又没买保险 现在单位被其它单位合并了应该怎么办-魏杨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您可以向合并后的新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保的补缴或赔偿,同时可要求确认与新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主张其他劳动权益。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关系承继:合并后的单位需承担原单位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新单位继续履行。这意味着:

  1. 劳动关系自动转移:您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无需重新签订合同,即由合并后的新单位承继;
  2. 原单位违法责任转移:原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社保的违法行为,新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您可直接向新单位主张权利。

二、具体权益主张方向

1.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书面合同的,需支付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已发工资除外)。
  • 操作建议:
    • 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
    • 向新单位提出书面主张,要求补发差额;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

2. 未缴纳社保的补缴或赔偿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养老),可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 操作建议:
    • 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新单位补缴社保(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 若已无法补缴(如超过补缴期限),可主张单位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自费部分)。

3. 其他劳动权益(如经济补偿、加班费等)

  • 若原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违法解除合同等),您可一并主张;
  • 合并本身不视为劳动合同解除,新单位无合法理由不得单方解除您,否则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三、维权步骤与注意事项

  1. 固定证据:优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虽未签,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可替代);
  2. 协商优先:可先与新单位沟通,明确其承继原单位义务的态度;
  3. 投诉与仲裁: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快速处理未缴社保、未签合同等违法行为);
    •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等);
  4. 时效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行动,避免超过时效。

四、特殊情形提示

  • 若合并属于“新设合并”(即原单位注销,成立新单位),您需确认原单位是否已完成注销手续。若已注销,新单位是唯一责任主体;
  • 若合并属于“吸收合并”(即一个单位吸收其他单位),被吸收单位的债务由吸收方承担,您可直接向吸收方主张权利。

总结:合并后的新单位需承继原单位的劳动法律义务,您可依法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未缴社保的补缴或赔偿,以及其他劳动权益。建议优先固定证据,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途径维权。如有具体证据或细节需要分析,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