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公司没给买保险现在离职怎么补偿-聂玉冰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劳动纠纷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离职,劳动者可主张的补偿包括两部分: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保的补缴或赔偿,同时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具体分析如下: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键点:

  1. 时效限制: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1年,自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通常为未签合同的第2个月起算)。
  2. 计算基数:以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工资为准(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含加班费)。
  3. 最长主张期限:最多可主张11个月(从用工第2个月至第12个月)。

示例:若劳动者工作8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7个月双倍工资差额(第1个月不计算,第2-8个月共7个月)。

二、未缴纳社保的补缴或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缴纳的需补缴或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方式:

  1. 补缴社保:劳动者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等)。
  2. 经济赔偿: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失业金等),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实际损失。
  3.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因“未依法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详见下文)。

注意: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需通过社保部门或法院诉讼解决。

三、经济补偿金(若符合法定情形)

若劳动者以“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

  1. 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 月工资标准: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但不含加班费)。

示例:劳动者工作2年3个月,月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金为2.5×5000=12500元。

四、操作建议

  1. 收集证据:保留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 协商解决: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社保、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3. 投诉或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针对社保问题)或申请劳动仲裁(针对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4. 注意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建议尽快行动。

提示: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多项补偿,具体方案需结合个案证据和当地司法实践。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