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且未上保险被裁员,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
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若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员工因公司裁员而失去工作,且公司未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补缴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若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这一要求不仅限于裁员时,而是员工在职期间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
综上所述,未签劳动合同且未上保险被裁员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若公司拒绝履行这些义务,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