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上班什么保险都没有给我们买也没签合同 离职有没有补偿-杜力红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您在国企工作期间未购买保险且未签合同,离职时是有可能获得补偿的,具体补偿情况需分以下两种情形讨论。

  1.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国企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若工作时长在上述范围内,离职时可以主张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离职前一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例如,您工作了6个月,那么可以主张5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从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这一年的时效。

  2.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与补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国企未为您购买保险,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如果因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给您造成损失,比如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您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相应损失。另外,若您以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行动建议:您可以先与国企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您与国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