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离职然后又在公司上了七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社保和工资照常发算不算公司员工-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劳动纠纷

结论: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仍属于公司员工,且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涉嫌违法。 以下从法律关系认定、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社保缴纳义务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1. 法律关系认定:您与公司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劳动关系成立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

  • 主体资格:双方均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 管理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 劳动报酬:劳动者劳动成果归用人单位所有,用人单位支付报酬。

您的情况中:

  • 您实际为公司提供劳动(工作7年);
  • 公司按月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 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管理关系(如考勤、工作安排等)。
    因此,您与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您仍属于公司员工。

2. 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公司需承担双倍工资赔偿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 未签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 满1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补签书面合同,并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处罚。

您的特殊情况:
您已工作7年,虽未签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自用工满1年起即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仍需补签书面合同,且您有权主张此前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1年,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2年)。

3. 社保缴纳义务:公司必须依法缴纳,否则需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

  • 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
  • 未按时缴纳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逾期仍不缴纳的,可能被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您的权益:
公司虽已为您缴纳社保,但若存在未足额缴纳(如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缴纳)或漏缴险种(如未缴失业、工伤险)的情况,您仍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差额或补全险种。

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收集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 协商补签合同:要求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岗位等条款;
  3. 投诉或仲裁:若公司拒绝补缴社保或支付双倍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