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一试二份两份都单位全部留下不给职工单位是不是违法行为-邹亚宾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两份合同全部留下而不给职工一份,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背景与解释:

  1.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一系列必备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同时,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 单位行为的违法性: 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两份合同全部留下而不给职工一份,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这种行为不仅剥夺了劳动者对合同内容的知情权,也影响了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保障。

  3. 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单位坚持不给职工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在查实后,会责令单位改正;如果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 与单位沟通:首先,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要求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在沟通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单位行为的违法性,以及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投诉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与单位的沟通记录、工作证明等,以证明自己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的事实。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思考: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保留好自己手中的劳动合同,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当及时维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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