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但已签一年合同,不可以要求重新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在双方协商一致或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 合同未到期时的处理
- 根据同一法条及相关律师见解,该规定适用于“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若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提出变更原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属于“变更”原劳动合同,而非“续订、订立”。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若公司不同意变更,且劳动合同尚在履行期限内,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三. 合同到期时的处理
- 当原劳动合同期满前,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并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在已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要求重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可以在合同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