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务说13块钱一小时 结果发工资按12块钱一小时算怎么办-刘守芳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劳动纠纷

遇到这种情况,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13元/小时支付工资,若对方拒绝,您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法律关系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若您与用人单位存在书面或口头约定(如录用通知、聊天记录等明确记载13元/小时),该约定即构成合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时薪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 维权步骤建议

    • 第一步:固定证据
      收集能证明约定时薪为13元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书面劳动合同/录用通知
      ✓ 微信、短信等电子聊天记录
      ✓ 同事证言(需注意证人出庭作证风险)
      ✓ 招工广告、宣传单等书面材料

    • 第二步:协商解决
      携带证据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负责人沟通,要求按约定补发差额。可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第三步:行政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可通过12333热线查询地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逾期不付可加付50%-100%赔偿金。

    • 第四步:劳动仲裁
      投诉后仍未解决的,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申请仲裁。仲裁请求需明确:
      ✓ 要求支付工资差额(计算方式:实际工作小时数×1元/小时)
      ✓ 可同步主张经济补偿金(若因此解除合同)

  3. 特殊情形提示

    • 若您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时薪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如北京为26.4元/小时),但双方约定高于该标准的仍需遵守。
    • 若用人单位主张”13元包含绩效/奖金”,需其举证证明考核制度已告知您且未达标,否则仍需按约定支付。

行动建议:先整理好工作时长记录(如考勤表、排班表)和约定证据,优先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效率较高且无需费用。若涉及金额较大或用人单位态度强硬,可直接准备仲裁材料。过程中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原件,避免删除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