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跳楼自杀商场有责任吗-张丽丽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侵权纠纷

在商场跳楼自杀,商场是否承担责任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分析如下:

  1. 商场无过错,一般不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商场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设置围栏、警示标识、监控设备,定期巡查等),且自杀行为系自杀者主动实施、无法预见和阻止,则商场通常不承担责任。
    举例:若商场在顶层边缘设置了1.2米高的护栏,并张贴“禁止翻越”标识,自杀者强行翻越护栏跳楼,商场无需担责。

  2. 商场存在过错,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该过错与自杀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常见情形包括:

    • 设施缺陷:如护栏高度不足、地面湿滑未清理、照明不足导致视线模糊等;
    • 管理疏漏:如监控盲区、安保人员脱岗、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等;
    • 应急处置不当:如发现自杀倾向后未及时报警或采取救援措施。
      举例:若商场顶层护栏仅0.8米高,且无警示标识,自杀者翻越后坠亡,商场可能因设施缺陷被认定承担部分责任。
  3. 责任比例需综合判定
    即使商场存在过错,其责任比例也需结合自杀者自身过错(如主动实施自杀行为)综合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
    计算公式:商场责任比例 = 商场过错程度 / (商场过错程度 + 自杀者过错程度)
    举例:若商场过错占30%,自杀者过错占70%,则商场仅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法律建议:

  • 若您是自杀者家属,可先通过监控录像、现场照片等证据,判断商场是否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
  • 若您是商场方,建议定期检查设施安全、加强安保巡查,并保留相关记录,以降低法律风险。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