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即使领导不批准,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员工依然可以离职。具体分析如下:
试用期员工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员工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因此,若员工处于试用期,只需按法律规定提前三日书面或口头通知领导,到期即可离职。
正式员工辞职
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样,此处的“通知”无需用人单位同意。若员工已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义务,即使领导未批准,到期后员工也可离职。但需注意: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的特殊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员工无需提前通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此时,领导是否批准不影响离职的合法性。
风险提示与建议: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如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具体违法行为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