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被迫离职通知书寄过去公司未办理手续”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或在转正后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自动解除。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公司无权阻挠。同时,公司有义务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并出具离职证明。
针对您目前的情况,即已经寄出了被迫离职通知书但公司未办理手续,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确认通知书的有效性:
- 确保您的离职通知书是书面形式,并且已经明确送达了公司,最好是通过邮寄并保留好邮寄凭证,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可追溯的方式发送。
- 通知书中应明确离职的日期、原因以及您希望公司配合办理的相关手续。
与公司沟通:
- 在确认通知书已经送达后,您可以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未办理手续的具体原因。
- 沟通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期望,同时听取公司的解释和意见。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办理手续或给出不合理的解释,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投诉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离职通知书、邮寄凭证、与公司沟通的记录等。
- 劳动监察大队将会对您的投诉进行调查,并督促公司履行法定义务。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未能解决问题,或者您对公司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要求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或给予您相应的赔偿。
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支持,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离职是员工的合法权利,公司有义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公司拒绝履行义务,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