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能否要到赔偿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原物业公司是否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保安公司接手的具体方式以及相关协议约定等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 若原物业公司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且无合法理由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例如,您在原物业公司工作了3年,月工资为5000元,若原物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主张的赔偿金为3×5000×2 = 30000元。
- 若原物业公司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理由(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 此时原物业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而非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同上述标准。
- 同样以您在原物业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为例,您可获得的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
- 若原物业公司未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而是将您安排至保安公司工作
- 如果原物业公司、保安公司与您三方协商一致,且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物业公司变更为保安公司,或者您与保安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原物业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您在原物业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保安公司)的工作年限。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存在赔偿问题。
- 若原物业公司未经您同意,擅自将您安排至保安公司工作,这可能涉及违法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您有权拒绝并要求原物业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若原物业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主张赔偿金。
- 若存在劳务派遣情况
- 如果原物业公司是劳务派遣单位,将您派遣至某单位从事保安工作,现在保安公司接手该派遣业务,若劳务派遣协议变更导致您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劳务派遣单位(原物业公司)与您协商不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 若保安公司作为新的劳务派遣单位与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且原劳务派遣单位(原物业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您在原物业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保安公司的工作年限。
建议:您可以先与原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其对您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以及是否有相应的补偿方案。同时,收集好与原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若与原物业公司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