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固定合同签两次后公司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您的需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给出的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 在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若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您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您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未按规定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义务,并在特定条件下可获得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背景与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未约定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形中,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与赔偿: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第二次合同期满的次月起,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具体情况分析: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公司未按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决建议与措施:
综上所述,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您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