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连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次的情况下,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合理的,且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已经连续签订了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提及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合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虽然一般情况下,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也存在一些合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劳动者主动提出:如果劳动者基于个人考虑,如希望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或对未来工作有不确定的预期,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劳动者的意思自治,是合法合理的。
- 不符合法定条件:虽然连续签订了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此情况在连续签订三次合同的情境下较少见,除非每次合同期限都很短),或者虽然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合理的。
三、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
- 用人单位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未提出此要求,则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的救济途径:劳动者在此情况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错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四、建议
- 对于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明确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劳动者合同续签情况及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在已经连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次的情况下,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