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给职工办医保 单位承担什么责任-杜小军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给职工办医保,单位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自然包括了医疗保险。若机关事业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即未给职工办理医保,那么该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正,单位将面临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逾期仍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还会对单位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除了上述的行政处罚外,如果单位的行为给职工造成了损失,如因未办理医保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那么单位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行政处罚的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会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步骤,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若未给职工办理医保,将承担行政处罚和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我建议您如果所在单位存在此类情况,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单位能够重视职工的医保问题,积极履行其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