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被辞退员工要去仲裁,单位一次两次地找员工谈话”的原因,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单位在员工未签合同且未交社保的情况下将其辞退,这本身就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员工在这种情况下被辞退,完全有权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单位为何会在员工提出仲裁后一次两次地找员工谈话呢?这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协商解决:单位可能希望通过与员工的直接沟通,寻求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避免正式的仲裁程序。这既可以是出于避免法律纠纷的考虑,也可以是出于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的考虑。
了解员工诉求:单位可能希望通过谈话了解员工的具体诉求和期望,以便更好地评估自身的法律责任和应对策略。这有助于单位在后续的仲裁或诉讼中做出更有针对性的回应。
施加压力或影响:虽然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单位试图通过谈话对员工施加压力或影响,使其放弃仲裁或降低诉求的可能性。然而,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且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无论单位出于何种原因找员工谈话,员工都应保持冷静和理智,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诉求,不被外界因素所干扰。同时,员工也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单位的违法行为。在准备充分后,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单位未签合同、未交社保且辞退员工的情况,员工有权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单位找员工谈话可能是出于多种原因,但员工应保持清醒和坚定,不被外界因素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