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且临近退休年龄,公司仅愿意签订3个月劳动合同的行为涉嫌违法,您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主张相应赔偿。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对连续工作十年员工的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已在保安公司工作十年,完全符合这一法定条件,公司无权单方面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公司仅签3个月合同的违法性
违反强制缔约义务
公司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转而提供3个月短期合同的行为,属于逃避法定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可能涉及歧视性条款
若公司仅因您临近退休年龄而缩短合同期限,还可能构成《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就业歧视”。您可主张公司行为侵犯平等就业权。
三、您的应对策略
书面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通过EMS向公司发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寄送凭证。明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要求公司于收到通知后1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收集关键证据
维权途径选择
四、特殊情形提示
若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或55周岁),则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时公司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您仍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满十年对应的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
建议行动步骤: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随时向我提供具体材料(如公司回复、现有合同等),我将为您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