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工作七年且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均为固定期限合同,若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没有赔偿;但若存在特定情形,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可要求经济补偿。以下是具体分析:
- 员工主动辞职且无用人单位违法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辞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赔偿的。因为这是员工基于自身意愿做出的离职决定,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所以无需支付赔偿。例如,员工因为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想要去其他城市发展,从而向现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给予赔偿。
- 员工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辞职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以本题为例,员工工作七年,若符合上述因用人单位违法而辞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假如员工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就是8000×7 = 56000元。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