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老板店铺转让时,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的权益仍受法律保护,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关系存续的认定
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员工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店铺转让不影响原劳动关系的存续,新老板需承接原劳动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若入职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员工可主张自第2个月起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例如:入职8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7个月工资差额。需注意:
店铺转让后的权益处理
未缴社保的补缴与赔偿
店铺未缴社保的,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待遇(如医疗、失业),可主张店铺赔偿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自付部分)。
行动建议:
提示: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但需主动举证。店铺转让不是“免责金牌”,新老板需依法承接义务,员工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