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针对您的情况,员工有权要求老板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并可主张社保补缴;若老板拒绝履行义务,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您已工作五六年,理论上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因超过1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双倍工资主张期限为1年)。
注意:需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部分地区可能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若已过时效可能无法主张。
2. 经济补偿金(店铺关闭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3. 社保补缴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63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若老板未缴纳,您可要求补缴,并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4. 维权途径
5. 证据收集建议
为提高维权成功率,需收集以下证据:
总结:您的情况涉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社保补缴问题,建议优先与老板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协助准备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