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要求您在合同到期前休完年假再办理辞职手续,这一要求本身并不违法,但您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接受该安排。若您希望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应依法支付您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以下是具体分析:
年假的性质与法律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应当统筹安排职工休年假。若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其中包含正常工资,实际额外支付200%)。
合同到期时未休年假的处理方式
公司要求“休完年假再辞职”的合法性边界
公司无权强制您必须休完年假才能办理离职手续,但若您同意休完,则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若您拒绝休年假并要求折现,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合同未到期)或拖欠工资。
实务建议
总结:您有权选择休完年假或要求折现补偿,公司不得强制要求休完年假才能离职。若公司拒绝补偿,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