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休一的国定假日怎么算-王超群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劳动纠纷

做一休一工作制下,国定假日的工资计算或调休安排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若国定假日当天属于“工作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定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为带薪假期。即使员工在做一休一制度下当天本应休息,若国定假日与“工作日”重合,员工仍享有带薪休假权利,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当日工资,不可用补休替代。
    例如:员工做一休一,某周工作日为周一、周三、周五,若周一为国庆节,则周一虽为工作日但属国定假日,员工当日工资需按100%支付,且不计入月计薪天数。

  2. 若国定假日当天属于“休息日”
    若国定假日与做一休一制度下的“休息日”重合(如员工本周休息日为周二,而周二恰逢中秋节),则用人单位需安排补休。若无法补休,需按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做一休一制度下,国定假日与休息日重叠时,本质属于“休息日加班”。

  3. 综合工时制下的特殊情形
    若员工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需经劳动部门审批),国定假日当天工作仍需按300%支付加班费,不受做一休一排班影响。但若国定假日当天属于综合工时周期内的休息日,则按上述第2点处理。

实务建议:

  • 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做一休一制度下的国定假日处理规则;
  • 若发生争议,需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证明国定假日当天的实际工作或休息状态。

如有具体案例或地区政策差异,可进一步向我说明细节,我会结合当地规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