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一休一”综合工时制下,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计算方式为: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且不得用补休替代;若法定节假日未安排工作,则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当日工资。以下是详细分析:
法定节假日的基本规定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属于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在“做一休一”模式下,若法定节假日当天属于劳动者的工作日,用人单位需支付300%的工资报酬,且不得以补休替代;若法定节假日当天属于休息日,则劳动者无需工作,用人单位仍需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当日工资。
综合工时制下的特殊规则
综合工时制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周期内。例如,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即使周期内总工时未超标,仍需按300%支付工资。此外,综合工时制下不存在“调休”概念,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直接支付加班费。
“做一休一”模式下的具体计算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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