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单位不给退休职工人员发取暖费是否违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取暖费的性质。取暖费,也被称为冬季取暖补贴,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的一项制度,主要是针对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这项补贴原本是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由单位承担,旨在帮助职工应对冬季的取暖费用。然而,对于私营、民办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取暖补贴,我国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来决定是否发放。
接下来,我们针对退休职工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对于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的退休职工:
对于其他性质的企业或用人单位的退休职工: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如果单位与职工之间关于取暖补贴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规定,那么职工通常无权要求单位支付取暖补贴。而且,此类争议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除非该争议涉及到适用《关于冬季职工宿舍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的用人单位和职工。
综上所述,单位不给退休职工发放取暖费是否违法,取决于单位的性质和职工与单位之间的约定或规定。如果您对此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具体的帮助,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