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能获得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的年限,主要取决于您与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可能是3年,也可能是6年,甚至可能获得其他形式的补偿。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协商解除:如果您与现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您在现单位工作了3年,因此您应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或合同期满终止:在这些情形下,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您也应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如果您因现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解除劳动合同,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您也应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如果现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您应获得的经济补偿年限将翻倍,即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特殊情形下的补偿
高薪人员补偿限制: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不过,这一限制主要影响高薪人员,且不影响您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的基本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逻辑。
连续工作年限的认定:虽然您在现单位工作了3年,但如果您之前在其他单位也有连续的工作年限,且这些年限与现单位的工作年限是连续的(即没有中断过劳动关系),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些年限也可能被计入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中。不过,这需要具体查看您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来确定。但就您目前提供的信息而言,我们仅考虑您在现单位的3年工作年限。
建议:为了更准确地确定您应获得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年限和金额,我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并直接向我咨询。我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