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未为您购买社保的行为不合法,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其他权益。
公司未购买社保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您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就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保,无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工作期限长短或是否即将离职。因此,公司未为您购买社保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您有权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社保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若公司逾期仍未缴纳,社保部门可以采取查询、划拨等强制措施,甚至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公司财产以抵缴社保费。
您可能主张的其他权益
操作建议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帮助,比如起草投诉信、准备仲裁材料或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可以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