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在公司工作十年后因自身疾病离职,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及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经济补偿的条件。以下为具体分析:
一、若因疾病无法继续工作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您因疾病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且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恢复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
- 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示例:若您在公司工作了10年,月工资为5000元,则经济补偿金为10 × 5000 = 50000元。
二、若您主动提出离职
主动离职的性质:
- 若您因疾病无法继续工作而主动提出离职,这通常被视为“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也不属于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特殊情况:
- 但若您能证明公司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您不得不离职,则可能构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三、关于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医疗期: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您在公司工作十年,应享受的医疗期为9个月(具体医疗期长度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异,但一般不低于法定标准)。
- 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且应支付您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
- 若您在医疗期内,公司应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若医疗期满后您仍不能工作,且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可能不再支付病假工资,但应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四、建议与行动
与公司协商:
- 建议您首先与公司协商,了解公司对于您离职的具体态度和政策,以及是否愿意支付经济补偿或提供其他帮助。
收集证据:
- 若您认为公司存在过错或您符合领取经济补偿的条件,请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备不时之需。
咨询专业人士:
- 若您对法律条款或公司政策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最后,希望您能尽快康复并找到适合自己的新工作。在处理离职和补偿问题时,请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