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到期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与公司协商
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沟通,明确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即构成违法。沟通时建议保留书面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可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联系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限期整改。
申请劳动仲裁
若公司仍拒绝签订合同或支付双倍工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纠纷发生后1年内提出)。仲裁请求可包括:
注意时效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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