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没签劳动合同第三年签了一年 厂不要干了 厂里不要干了 怎么办-汪婷婷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劳动纠纷

结论:针对您的情况,可分以下两种主要情形处理,一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二是若涉及违法解除,可主张赔偿金。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核心前提

您前两年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年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现工厂提出不再继续用工。

具体分析

  1. 关于前两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在您前两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工厂支付这两年中除第一个月外,其余时间每月双倍工资的差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您要关注这个时效问题,尽快主张权利,以免超过时效而无法得到支持。
  2. 关于第三年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后工厂不再继续用工的情况
    • 如果工厂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种情况下,工厂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在工厂工作了三年,那么工厂应支付您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工厂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工厂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上述合法理由,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工厂需要支付您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建议

您可以先与工厂协商,要求工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您的工作年限等情况。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随时都可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