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单位承认有劳动关系但自己交费该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事项。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约定来排除或变更。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现在,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单位承认与您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要求您自行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纳社保。如果单位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单位协商:
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向法院起诉:
关于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问题:
保留证据: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您不要害怕或退缩,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维权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