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水果店卖劣质水果哪个部门管”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主要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可能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当水果店售卖劣质水果,特别是通过欺诈手段(如隐瞒水果已坏的事实)进行销售时,这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反。在此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主要的监管和处罚机构。他们有权对水果店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无违法所得的,罚款上限为五十万元),甚至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其次,如果劣质水果存在变质、霉变、腐烂等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那么这就涉及到了《食品安全法》的违反。在此情况下,除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会介入。他们将对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的水果进行没收,并根据货值金额处以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将被吊销,禁止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此外,如果劣质水果被认定为质量不合格产品,且水果店明知故犯,那么这还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水果,并可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将被没收。情节严重者,营业执照也将被吊销。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售卖的劣质水果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销售者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实际操作建议:
综上所述,水果店卖劣质水果主要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作为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