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您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您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您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只让签订1年合同,您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收集证据、法律途径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法律规定与适用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形之一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您的具体情况分析
在您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您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规定的情形,那么在续订劳动合同时,您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应对措施
如果您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您接受一年期合同:
四、公司的应对措施
五、保留证据与寻求帮助
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您还是公司,都应保留好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所有证据。对于您而言,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协商、仲裁或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对于公司而言,也是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最后,我理解劳动纠纷可能给您带来不少困扰,但请放心,我会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帮助您。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