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合同到期产假还没到期不续签还有生育津贴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未续签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意味着,如果您的劳动合同在产假期间到期,该合同应视为自动延续,您无需担心因合同到期而失去工作或相关权益。
接下来,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在合同自动延续期间,您仍然有权享受生育津贴等法定待遇。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得的福利,与劳动合同是否续签无关。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您产假期间的工资,包括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减少或停止发放工资或生育津贴,您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及赔偿金。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社保福利: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以保障您的社保权益。如未依法缴纳,您可要求补缴,并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工作岗位:产假结束后,您有权回到原工作岗位。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其他人员接替,也应为您重新安排合适岗位,且不得降低您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否则,您可要求恢复原岗位并支付工资差额及赔偿金。
证据保存:在产假期间,建议您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产假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争议解决: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及后续处理过程中发生争议,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即使合同在产假期间到期且未续签,您仍然有权享受生育津贴等法定待遇。同时,我也建议您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了解合同续延的具体情况,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