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后,您有权主张以下权益:
双倍工资差额
自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起(即第2个月起),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但您工作仅3个月,可主张2个月双倍工资差额)。
计算方式:以实际工资为基数,例如月薪5000元,则可主张5000元×2个月=10000元差额。
经济补偿金(若离职)
若因用人单位未签合同而主动离职,可主张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满3个月按0.5个月计算)。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补偿标准可能提升至1个月工资。
补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未缴纳的可要求补缴(需通过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无法直接通过仲裁主张现金补偿)。
其他法定权益
操作建议:
风险提示: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计算具体金额,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