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因公司未买社保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结论:若公司一直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确实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与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了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您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
具体操作与注意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 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明确指出由于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您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确保通知的送达凭证得到妥善保留,如通过邮政快递发送并保存快递底单及对方签收记录,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 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
- 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您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维权途径:
- 与公司协商:在采取法律手段之前,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达成和解。
- 保存证据:您应保存好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截图等。
- 劳动监察投诉: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对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 劳动仲裁与诉讼: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外情况说明:
- 若未缴纳社保系您自身原因导致(如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已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则您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 若用人单位已为您建立社保账户且险种齐全,但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的,您的社保权益可通过用人单位补缴或社保管理部门强制征缴的方式实现。在此情形下,您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 若您未明确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而是以其他理由提出解除合同后,又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的,一般也不予支持。
总结:
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保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您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实际操作中,请遵循上述具体步骤,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建议您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和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