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您11月7日提出辞职,工资发放及离职相关事宜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关于工资发放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您11月7日提出辞职,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在11月15日前离职,则用人单位应于离职当日结清11月1日至离职日的工资;若您继续工作至11月15日之后,则11月工资应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并于12月15日发放(若12月15日为发薪日)。
关键点:工资发放时间需结合离职时间确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未到发薪日”为由拖欠离职工资。
关于离职手续与经济补偿
关于社保与公积金缴纳
用人单位需为您缴纳至离职当月。若您11月7日离职,用人单位应缴纳11月社保;若11月15日后离职,则需缴纳至离职当月。
关键点:社保断缴可能影响医保、购房资格等,建议与用人单位确认缴纳截止时间。
行动建议:
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规行为等),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