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承担责任的是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工伤保险承担责任的是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工伤保险责任的原则性归属

工伤保险责任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是因为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负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及在发生工伤时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赔付的责任。这一原则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中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用工单位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

尽管工伤保险责任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用工单位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连带或补充责任。具体情形包括:

  1. 用工单位存在过错:

    • 如用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提供的劳动设施不安全,或强令劳动者违章作业等,导致劳动者发生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需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违反规定:

    • 若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两者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用工单位被视为用人单位:

    • 在特定情况下,如用工单位违法转包,使得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聘用的职工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可能被视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4. 过错责任:

    • 若工伤事故的发生与用工单位的过错行为有关,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或未进行安全培训等,用工单位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分担与约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可以就工伤责任进行特别约定,但这种约定不能剥夺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务派遣单位在承担责任后,可根据约定向用工单位追偿。

四、总结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责任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用工单位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的归属需根据法律法规、劳动关系及具体事故情况来综合判断。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应仔细分析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