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干了20年临时工,应当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且若符合一定条件,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临时工的劳动权益
- 临时工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根据《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1997年版)》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应当享受符合国家和规定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待遇。虽然该条例是针对国家铁路的,但其中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事业单位,即临时工应享有与其工作相关的基本劳动权益。
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若临时工在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20年,且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那么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 退休问题
- 关于退休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即当临时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条件时,应当办理退休手续。
综上所述,在事业单位干了20年的临时工,不仅应当享受基本的劳动权益,若符合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还有权要求与事业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当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条件时,应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