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工人生病单位不承担怎么签合同-潘丽君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若希望在合同中明确雇用工人生病时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需谨慎设计合同条款,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完全免除单位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以下从合法合规及风险规避角度为你详细说明。

合法合规角度

  1. 明确约定非工伤疾病处理方式
    • 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对于非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雇工生病情况,单位不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赔偿责任。例如,可以写明“若雇工因自身身体原因(非工作原因)患病,单位不承担其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工资支付等责任,雇工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后果”。不过,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且应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所以,合同中关于不承担责任的约定不能排除单位在医疗期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2. 区分工伤与非工伤情形
    • 一定要在合同中清晰区分工伤和非工伤的情况。对于工伤,单位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能通过合同条款来免除这些法定责任。例如,不能约定“无论雇工是否因工作受伤或患病,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而对于非工伤的疾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双方约定来处理。比如,可以约定“雇工非因工受伤或患病,单位不负责安排就医、不支付医疗费用,雇工应自行解决就医问题并承担费用”。

风险规避角度

  1. 建议购买商业保险转移风险
    • 即使合同中约定了单位在某些情况下不承担雇工生病责任,但为了降低潜在的风险和纠纷,单位可以考虑为雇工购买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单位为雇工购买了[具体商业保险名称],若雇工发生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疾病或伤害,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单位不另行承担赔偿责任(法定责任除外)”。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少单位自身的经济负担。
  2. 明确告知雇工并取得其同意
    • 合同中的这些特殊条款必须明确告知雇工,并确保雇工在签订合同前充分理解其含义和后果。可以通过在合同中设置专门的告知条款,或者让雇工签署一份确认书,表明其已经知晓并同意合同中关于生病责任承担的约定。例如,在合同中增加“雇工确认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中关于生病责任承担的条款,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样的内容,并让雇工签字确认。这样可以避免在后续发生纠纷时,雇工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条款无效。

在签订涉及雇工生病责任承担的合同时,一定要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充分保障雇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合理规避单位的风险。如果你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