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大龄工 要求支付本人意外险 合法吗-李玉松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劳动纠纷

结论:用人单位要求大龄工支付本人意外险费用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该要求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角度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意外险虽不属于法定社会保险范畴,但若用人单位将其作为补充商业保险,原则上应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若要求员工支付,可能涉嫌将经营风险转嫁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条款情形。

  2. 从劳动合同约定角度分析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需自行承担意外险费用”,需进一步审查该条款是否合法:

    • 若意外险属于用人单位为降低自身风险而强制要求购买(如高危行业),且未提供其他替代保障(如提高工资、改善安全条件),则该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被认定为无效;
    • 若意外险属于员工自愿选择的福利(如单位提供团体险选项,员工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保),且费用分摊经双方协商一致,则可能被认定为合法。但需注意,大龄劳动者可能因信息不对称或经济压力被迫接受,实践中仍存在争议。
  3. 从地方性法规角度分析
    部分地区对大龄劳动者有特殊保护规定。例如,某些省份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保证金或要求劳动者承担商业保险费用。若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有此类规定,则要求大龄工支付意外险费用直接违法。

建议:

  • 对劳动者而言,可要求用人单位出示相关费用支付的合法依据(如地方性法规、集体合同等),若无法提供,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对用人单位而言,若需通过商业保险转移风险,建议将费用纳入企业成本,或与劳动者协商以福利形式提供,避免直接要求员工支付。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劳动合同具体条款、所在地区等),可向我补充说明,以便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