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工作18年因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我该怎么办-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以您因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仅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赔偿的做法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关于医疗期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您工作18年应享有18个月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若医疗期已满,用人单位需证明您“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方可解除合同,但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2. 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 合法解除时:用人单位应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8年=18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低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按实际工资计算;若高于3倍,按社平工资3倍封顶。
    • 违法解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的2倍(18年×2=36个月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80%的适用场景:仅适用于医疗期内员工不能工作时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而非解除合同的补偿标准。用人单位混淆了这两个概念。
  3. 您的维权步骤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医疗证明、解除通知等,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事实。
    •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法定标准支付补偿或赔偿金。
    •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在1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或经济补偿差额。
    •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建议:立即与用人单位交涉,明确指出其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若对方拒绝改正,尽快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如有需要,可进一步向我提供具体细节(如医疗期是否已满、解除理由等),我会帮您制定更详细的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