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中手腕骨折不能上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照常发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关系及责任主体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用工单位则实际使用劳动者,负责提供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管理等。
二、工资支付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 在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劳务派遣协议另有约定。
用工单位的间接责任:
- 虽然用工单位不直接支付工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若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在工伤情况下,若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用工单位可能因未尽到劳动保护或管理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需结合具体过错程度判断)。
三、工伤认定与待遇
工伤认定:
- 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手腕骨折,应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待遇:
- 认定为工伤后,被派遣劳动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在此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工资,标准为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实务建议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被派遣劳动者应尽快向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 保留证据:保留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记录、费用单据、证人证言等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 协商与诉讼:若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提供工伤待遇,被派遣劳动者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示例说明:假设张某作为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时手腕骨折,经认定为工伤且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月向张某支付工资,标准为其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务派遣单位拒绝支付,张某可依法维权。
进一步思考: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了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或标准,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可能按照协议执行。但无论如何,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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