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关于epc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除合同后 该如何确定结算方式的-凌嘉敏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特别是EPC(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除合同后,确定结算方式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以下是一个清晰、详细且具有深度的解答框架,旨在帮助您理解并处理此类情况:

一、核心原则

  1. 合同约定优先:

    • 首先,应仔细审查EPC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后结算方式的明确约定。若合同中有具体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循这些条款进行结算,这是最直接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
  2. 工程质量为核心:

    • 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结算的前提和基础。若质量合格,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若质量不合格,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可能涉及修复费用的扣除或不予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价款。
  3. 公平合理原则:

    • 在结算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避免任何一方因结算问题而遭受不公平的损失。

二、结算步骤与要点

  1. 确认工程量与工作内容:

    • 双方需共同确认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及具体工作内容。这可以通过现场勘查、施工记录、工程进度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和确认,作为结算的基础数据。
  2. 选择并应用结算方式:

    • 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EPC合同可能涉及一次性总价、单价结算、成本加酬金等多种方式。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的性质、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利益平衡。
    •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条款进行计算,如有调整需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行业惯例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确定。
  3. 费用核算与确认:

    • 对已完工程的各项费用进行详细核算,包括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等。特别关注措施项目费、退场费用等特殊费用的结算,以及因合同解除导致的损失赔偿问题。
    • 双方应就各项费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处理质保金与履约保证金:

    • 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处理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扣除问题。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进行处理。
  5. 形成书面结算文件:

    • 双方应将结算结果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并签字确认。这份书面文件应详细列明结算的各项内容、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质量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 若工程经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价款,但可扣除修复费用。若工程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且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结算中体现相应的赔偿。赔偿范围应包括因违约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
  3. 合同无效情况下的结算:

    • 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工程验收不合格,则根据修复结果进行处理,可能涉及不予支付工程价款或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等。
  4. “烂尾工程”的结算:

    • 对于未完工的工程,通常按照实际施工部分的工程量占全部工程量的比例来确定已完工程造价。同时,应考虑未完工部分对整体工程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等问题。

四、争议解决途径

若双方在结算过程中产生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首选方式,双方通过沟通寻求共识,达成和解协议。
  2. 调解:若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如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处理。
  3.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和调解均无果,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EPC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除合同后的结算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和必要的法律程序来确保结算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