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结算有争议-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03-30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若对结算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审查合同条款、核对工程量及单价、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分析如下:

一. 审查合同条款与核对结算内容

  1. 详细审查合同条款:应重点关注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付款时间、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这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处理结算争议的基础。- 例如,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结算的具体流程、计价标准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

  2. 核对竣工结算报告:需要对竣工结算报告的各项内容进行逐一核对,包括工程量、单价、总价、变更部分等,确保每一项都准确无误。若发现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并要求修正。- 比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是否有出入,单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等。

二. 尝试协商解决

  • 双方应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坦诚沟通寻求一致的解决方案。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争议点进行核对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结算金额。协商是解决此类争议的首选方式,因为它通常更加高效、成本更低。

三. 法律途径解决

  1. 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第三方调解机构或专业人士求助,如建设工程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中立地位促进和解。

  2. 仲裁或诉讼:当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问题时,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高效性等特点;诉讼则依赖于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判决结果具有权威性并可申请执行。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若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可据此主张权利。同时,该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了结算金额的计算依据,即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方法结算;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且协商不一致的,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

四. 执行与监督

  • 无论选择仲裁还是诉讼,一旦获得有利于自己的裁决或判决,应积极协助执行相关决定并监督对方履行义务,确保工程款项得到及时、足额的支付。

我建议,在处理此类结算争议时,双方应尽可能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要做好充分的法律准备,以便在协商不成时能够迅速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