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在单位上班9年了发现前6年没签合同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尽管您与单位在前6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只要您与单位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您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您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您与单位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您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接下来,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确认劳动关系
您可以通过收集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如果有的话)、工作证、服务证、招工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关于双倍工资问题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这一权利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由于您已经工作9年,很可能已经超过了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您可能难以再主张这部分权益。
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确认这种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拒绝,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单位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若遭遇违法解除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了与您的劳动关系,您有权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您不要求继续履行,那么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由于您已经工作9年,因此赔偿金应为18个月的工资。
五、社保权益
单位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六、维权途径
在维权过程中,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然不成,或者您不愿意进行调解,那么您可以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尽管您在前6年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您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建议您保持冷静和理智,尽量通过合法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