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时,特别是针对公司把员工签到另一个公司的情况,你需要确保申请书内容清晰、详细,并且符合法律要求。以下是一个针对您情况的示例申请书框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姓名:XXX 性别:X 年龄:XX岁 职业:原公司职位(如:软件工程师) 工作单位:原公司名称(被转签前的公司) 住所:XXX(详细地址)
被申请人信息: 名称:现公司名称(被转签后的公司) 住所:XXX(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XXX 职务:XXX(如:总经理)
仲裁请求: 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工作背景: 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起,在原公司(即申请人工作单位)担任XX职位,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转签情况: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原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通知申请人,因公司业务调整,需将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转签至被申请人(现公司名称)处,但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均保持不变。申请人虽对此表示疑虑,但在原公司的要求下,签署了相关转签文件。
实际工作情况: 自转签后,申请人仍在原工作地点从事相同工作,接受原管理团队的指挥和管理,工资也继续由原公司或通过原公司指定的方式发放。然而,被申请人并未与申请人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争议焦点: 申请人认为,尽管劳动关系被名义上转签至被申请人处,但实际工作情况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且被申请人未履行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因此,申请人认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本案例中,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申请人实际为被申请人提供了劳动,因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证人1:XXX(同事姓名),住所:XXX(详细地址) 证人2:XXX(原公司管理人员姓名),住所:XXX(详细地址) (如有更多证人,可继续列举)
此致: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在提交申请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希望这个示例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