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按照法律正常辞职。工作轮休太多、上班少、收入不可观,这些并不构成不能辞职的法定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辞职:
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告知其你的辞职意愿。
办理离职手续:在通知期满后,你需要与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结算工资、归还公司财物等。
获取离职证明: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你出具离职证明,这是后续就业或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辞职是你的权利,但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在辞职过程中,确保你的行为合法合规,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麻烦。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你也可以在辞职的同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作轮休太多、上班少、收入不可观并不影响你按照法律正常辞职。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